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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苗:贯穿改革三十年的法政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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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中国 | |||
改革三十年的发动机完全是政治,从民间到官方的角度,都是一样。它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也就是从非常规的政治运动状态,回归到常规状态。去政治化,例如让政治纳入法治的轨道,逐渐告别人治。我觉得改革三十年是一个法政的年代,或者法治作为总体目标的年代。由于89年的政治事故以及一贯的政治高压,在改革三十年呈现的本来面目就扭曲了。 80年代法政系,是党内民主派。也就是80年代的政治松动和解放,是政治精英或者官方能够容忍的知识精英推动的。而这种推动在80年代末的政治运动中,在高潮中死去。到了2003年之后,就是维权运动和维权律师的兴起,这些主力很民间,完全告别官方,当初党内民主派如今却可能以怀疑的眼光看着。 80年代末那场的政治运动,确实是一个转折点。这场政治运动与五四运动的最大不同地方,就是法律人成为主要的领导力量。这场政治运动的这个特征,并不是凭空生出来,而是1978年之后包括党内民主派不断推动法治的结果。 并不是北大,而是中国政法大学,成为精神领袖。五四运动提出民主与科学,一个缺陷就是没有提出法治,泛论民主,却很少讲宪政,那么这场政治运动是补了这一课。陈小雅说,89有一个不同于任何一次造反运动的显著特征,就是大多数参与者所持有的法治与秩序的要求,而不是搞什么造反和动乱。王军涛在1989年4月下旬与社科院政治学所陈小雅谈话说,过去的学运是北大挑头,口号是自由、民主、人权,这次的运动是以法大作为核心,口号是法治。过去的那种口号,政府很容易接过去,而这次讲法治就要宪法对条文,回答不了的问题,就要有承诺。 法治是上下一体的共识。整个八十年代的启蒙,在民主与科学之外,都直接或者间接的加入"法治"。在文革之后,面对十年浩劫的文革,受迫害的共同产党高干记忆犹新,对法治的追求还是相当真诚的,当然后来他们好了伤疤忘了疼。"法治"这个大旗,这场政治运动之后,官方就虚应故事了,在法律的名义之下,权贵大肆贪污。这个使命就落入到民间或公民社会。维权律师的出现,依赖于律师从体制中独立出来,成为公民社会中独立力量,接下了这个接力棒。 维权律师所主导的维权运动,有一个副产品是可以维护稳定动态和谐。十七大之后,地方对中央不仅存在"弱服从"关系,还存在不对等的博弈关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新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需要重新整理中央地方关系。这一点也成为政治稳定的关节点,绝大部分的政治矛盾,都夹在中央地方关系产生。甚至可以说,除了敌我矛盾之外的人民内部矛盾,都是可以纳入中央地方关系中调整的。 中央地方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发展的方向。例如宏观调控以来,不容忽视的一点就是,中央地方关系并不完全和谐,甚至矛盾公开显露。中央地方关系在经济领域激化,那么就必须腾挪到政治司法领域,并且贬低经济在政治中的作用,如此方可理顺。 中央政府对地方权威日渐消弱,露出软肋和空档。所以中央政府必须让维权律师参与到维权运动中去,成为维权领袖,发动民众,在宪法法律之下,与地方豪强和腐败分子作斗争。这样才能让民众在维权之中,掌握法律,用权利对抗非法权力。其客观效果是维护了中央政府的权威,为整个社会的政治清明做出努力。中央政府与维权律师构成无意识联络的政治同盟。例如惩治贪污,需要有中间组织,需要维权律师的介入,如此是双赢的局面 社会稳定和和谐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止的。所以知识分子参与到维权运动中去,或者发生大量的群体性事件,还是十字路口的"黄灯",还没到"红灯"。 中央政府要做的事情,是吸纳和支持。有人担心民众与维权律师的结盟,群体性事件,会造成社会动荡。这也没错,这种趋势是一把双刃剑,需要中央政府的吸纳和支持,来避免转化成为社会动荡。 我们可以看到,中央政府的新做法是,在经济上给予维权民众一定收益,以解燃眉之急,暂时安抚一下,然后在政治上把维权律师与抗争民众隔离开来,从源头上消除再次抗争的可能性。给民众面包,暂时消弭了"火灾",而且让民众不再依赖于维权律师领袖。 这样的做法形成这样的局面:有维权虽然有牺牲但就有收获,不维权就没戏。在经济上当局做出让步,但在政治上一步也不放松,把任何从经济斗争转化为政治斗争的可能性掐死在襁褓里。 80年代是一个政治解放和松动的年代,而文化启蒙的成就,仅仅是辅助部分,也就是新启蒙和后面的文化热,是政治解放的组成部分,是很次要的部分。整个八十年代,能够节节推动的力量,是法政的。但是这些后来成了忌讳,大部分不能公开讨论。而只沾得一点边的文化启蒙,因为非政治,所以可以大行其道,反而心中产生了僭越心态,反客为主,要吞并政治解放和松动,解释80年代历史为文化史,因为人们看不到真相,为了自己的荣誉就帮助进一步遗忘,于21世纪作为幽灵复活,实际上构成专制主义的帮凶。 法政成为边缘,而文化成为中心,一方面是法政系自己放弃法政作为一门总体精神科学的使命,另一方面当然来自专制和文化人双重打压。从法政和政治自由层面来看,现代道德专制和文化人的古代道德专制,是一致的。80年代的政治解放,直接指责文革是封建专制,于今天以一以贯之,就要指责80年代文化幽灵是专制主义的帮凶。 90年代那就市场经济的力量要求法治,其主力战士变成商人,商人主观上追求利润,客观上促成法治。86年之后的文化解决到90年代的后的经济解决,可以看成是施密特所说的,政治总体性瓦解之后在伦理和经济二者之间徘徊。经济解决的崛起,是因为人心伦理在物质欲望面前极为有限,而功利主义的说服,更为有效。然而经济解决同样是文化解决的延续,同样是诉诸于人心的解决。伦理和经济二者之间徘徊,是迷途,所以当下兴起的道德保守主义,展开对经济欲望的批判,还是迷失的道路。 只有把改革三十年作为法政年代这种本相揭露出来,才能沿着80年代的政治解放的路径前进,并且阻止文化道德专制的复兴。这需要法政系肩负起把法政当作一门总体精神科学的使命,进入历史、文学、经济,让一切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都归于法政精神。 法政系要学会表扬自己,要撰写历史,让自己的生命历程与法治浑然一体,在历史沉淀中而不是如文人那样总吹嘘当下的自己。法政系总结,并且让自己献于法治的进程,自己如同一条支流,万流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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