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维权人士黄琦星期一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判处三年徒刑,但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宣判时表示,判案的依据是因为黄琦持有“某某市三个文件”,但是没有说是什么文件。黄琦的妻子曾丽告诉本台说,她向法官索要判决书,遭到法官拒绝。曾丽表示要上诉。
黄琦的辩护律师莫少平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必须出示判决书给家属,“因为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无论是当庭判决或者定期判决,判决书都应当给当事人,以及被告人的近亲属”。
黄琦一案开审时,大批受到黄琦帮助的访民到法院门口声援,政府则出动多辆警车以及数十名警察到现场戒备。曾丽说,警方在开庭前强行带走了当地维权领袖李廷惠,并与现场声援的访民发生了冲突。
黄琦是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的创办人和负责人,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为六四难属和弱势群体维权。去年汶川大地震后,他因为积极参与为豆腐渣工程的受害者维权而在去年六月被捕。今年11月初,美国众议院以几乎全票通过决议案,支持黄琦和另一名汶川地震的维权人士谭作人,并呼吁中国确保两人的言论自由和接受公平审判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