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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辉:强烈抗议广州市司法局剥夺我的律师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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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5日,磨刀霍霍的广州市司法局对我律师执业资格的屠宰程序走完了应景的最后一步:正式向我送达了对我“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自即日起生效。
听证进行了两次,第一次笔录16页,第二次笔录13页。都是一些举证质证等繁冗的程序事项。因为太繁多,所以选择性地扫描了我在听证程序中的最后陈述部分(5页)。记录比较完整,基本上代表了我的声音。 当我说出“专制制度垮台之日,就是律师执业资格重新回到我的手里之时”这句话时,我清晰地记得听证会场的反应。虽然听者无声,但是我能够感觉到会场内那种无声的激荡和震撼!稍微顿了一下,听证主持人问我这句话要不要记入笔录?我已经充分理解了听证主持人此一瞬间的“善意”,气定神闲地说:“照记。” 广州市司法局对于律师行业满目所见的男盗女娼、脓包烂疮视而不见,却拚命拿着放大镜在我这个良心律师身上找细菌!这就是我对于这个所谓的“停止执业六个月”处罚的一句话注解。 我靠! (刘士辉于2009年10月2日 电话1382627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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