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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不准当事人陈杨出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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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义工李春明报道)陈杨起诉重庆市劳教委一案今天在涪陵区重庆第三中级法院审理。据了解,陈杨的代理律师多次到涪陵去见当事人,但是关押陈杨的涪陵戒毒所不允许律师会见。
昨天下午,陈杨的代理律师四川元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志和马小鹏律师到涪陵戒毒所,希望在开庭前见一下当事人陈杨,就一些事实进行进一步核实,为开庭做准备,但是戒毒所依然不允许他们见面。
今天上午9点15分,法庭开始审理该案件。但是奇怪的是原告陈杨却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律师对此进行质疑,法院传票传唤的是原告陈扬,可是开庭却不允许他来,这已经剥夺了陈扬的诉权,而且陈扬不出庭有些事实就无法查明。但是得到的回答是开庭前法官去了劳教所,给陈扬做了笔录,陈扬承认自己在律师介入前自行提起了行政复议。作为被告方重庆市劳教委派人出庭,陈杨的两个网友参加了旁听。
开庭前,法庭先就威胁律师撤诉,不然就当庭裁决驳回起诉,两位律师以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为由,不肯撤诉。
庭审实际只审查了程序,没有进行实体审理。劳教委坚持陈杨没有起诉资格,律师则认为移送证据材料的通知书不能代替复议的立案通知书,还有就是该通知书载明,劳教委应该在收到该通知书十日内向法制办移送材料,否则就视为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作撤销处理,但是劳教委并未对自己是否向法制办移送证据材料出示书面证据,只是口头说移送了。
由于陈杨没有到庭,案件的程序现在变成了焦点,双方无法就陈杨的诉求展开辩论。到11点左右审理才结束,不过法庭并没有当庭裁决驳回起诉,也没有宣布闭庭。
对于案件情况,陈杨的律师认为,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是阻力很大。他们估计,这个案子路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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