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釋放劉曉波及其他獄中作家 要求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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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被逮捕兩個月

要求釋放劉曉波及其他獄中作家 要求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北京著名作家、前獨立中文筆會會長劉曉波因參與起草及聯署《零八憲章》,於2009年6月23日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今天剛剛滿兩個月,至今仍然被拘禁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我們強烈要求北京立即釋放劉曉波及其他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異見作家及維權人士。

多年來,許多作家與維權人士因發表批評國內政治制度的言論而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身陷囹圄。身在獄中的北京維權人士胡佳曾說過,希望自己是中國最後一位被以言入罪的良心犯,可惜事與願違,中國政府繼續以此定義含糊、有違憲法的罪名,抓捕及判決揭露官員腐敗、推動人權以及提倡改善政治制度的文字工作者和維權人士,不斷製造文字獄。

獨立中文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資料顯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中國政府最常用作打擊異見人士的罪名之一,38名獨立中文筆會會員便曾因這個罪名被捕、被控或判刑,至今仍有18人繫獄或被拘禁。而根據筆會搜集的資料顯示,這批文字工作者全因發表不容於中央政府的意見而受累。

有關條文不單是當局製造文字獄的工具,更可能與中國憲法相違背。中國憲法第35條訂明,中國公民均享有言論自由,但《刑法》第105條所指的「煽動顛覆」,定義過於含糊,令當局很容易濫用這條法限制中國人民的言論自由,甚或懲罰他們,例如其中所謂「其他方式」便完全沒有界,「煽動」一詞亦沒有提供量度標準,令人民行使言論自由時,難以辨別有否超越官方可容忍的底線。為此,內地一些法律學者和律師曾於2003年提出廢除這條惡法,我們現在強烈要求中國政府回應這個要求,停止再製造文字獄。

我們要求中國政府:

  1. 立即釋放劉曉波及其他被以言入罪的文字工作者及維權人士;

  2. 盡快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聯署團體:

公民黨
四五行動
勞改基金會
民間人權陣線
香港記者協會
獨立中文筆會
民主黨國事小組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200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