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一审判决书”证人严正声明
 
     
 

今日,我们从网上看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一中刑初字第3901号”,公诉机关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被告人是刘晓波。

该文件把我们都列为所谓的“证人”。

我们特此声明:

1、《刘晓波一审判决书》里的所谓“证人”,是一项恶意的伪造。

2、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所谓的“证言”,更没有在这些所谓的“证言”上签字画押。

3、我们强烈抗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所进行的这一栽赃陷害!

4、我们要求:撤销建立在这些大量伪证基础之上的《刘晓波一审判决书》。

5、我们希望:设立一个独立的、具有联合国监督的国际法庭,来公正审理刘晓波一案。

刘霞
张祖桦
何永勤
赵世英
姚博
周舵
范春三
余君亮
智效民
滕彪
王仲夏

2009年12月26日